事项名称 |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
办理部门 |
昭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责任处室 |
昭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室、财务室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申报条件 |
1.申请人用人单位至少在发生工伤情形的12个月之前就按规定为其缴纳过工伤保险金。2.经劳动部门鉴定确认为工伤(工亡)。 |
申请材料 |
1.用人单位出具的参保证明。2.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工亡)鉴定认定书及.劳动能力鉴定书。3.医院出具的完整出院证明、药费清单及发票。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领取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还需提供确认其为继承者、供养亲属的证明文件。 |
相关表格 |
(申请者申领待遇在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表格自动生成) |
办理流程 |
1.申请者提交所需材料至工伤生育室,由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待遇支付,出具《工伤待遇支付审批表》。2.财务室工作人员根据《审批表》为申请人开具转账支票支付待遇。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受理机关地址 |
昭觉县政务中心二楼社保窗口 |
法定期限 |
统一按“自受理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
联系电话 |
0834-8331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