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政府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根据《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四川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7]5号)文件要求,我局拟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办理2017年度县属以上单位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的社保补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于后: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标准及期限 (一)享受社保补贴的对象:持《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县以上就业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灵活就业人员。 1、无固定雇主、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非正规方式就业的; 2、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方式就业的; (二)享受社保补贴的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社保缴费的2/3。 (三)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不超过3年。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灵活就业证明; 3、《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到社区领取由本人填报的《四川省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审批表》;(经社区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就业部门复审办理); 5、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登记的个人缴费记录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的农业银行账号复印件。 三、以上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就业部门方可办理并报财政审核后拨付。 四、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五、办理地点:昭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电话:8335222 特此公告 昭觉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