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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县药品按秩序经营,杜绝类似5批次药品不合格药品的出现,我局药械股执法人员于2017年4月23日对全县内药店及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共检查药店13家,医疗机构4家,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均未发现5批次药品不合格产品。
通过此次检查,我局大力宣传了关于药品不合格产品的性质和影响,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了通过一次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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