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办〔2010〕84号)和《中共昭觉县委?昭觉县人民政府关于昭觉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昭委发〔2010〕32号),设立昭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州政府、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 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 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 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 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 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 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 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县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 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标准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组织实施全县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 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全县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参与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 负责实施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根据省州的工资、福利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等工作,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负责并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
-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引进储备高层次急需人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级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 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执行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
- 贯彻执行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统筹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依法处理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案件;
-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昭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电、会议会务、人事、机关财务、印鉴管理、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应急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帮乡、计划生育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受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人才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及业务范围审批;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正常及提前退休(退职)审批;核准企业职工及规定内提前退休工种人员退休;职工工龄认定;劳动合同鉴证;工伤性质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人员)退休资格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劳动合同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品零售机构资格审定。
(三)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聘用、解聘辞聘、奖励惩处和信息统计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负责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公务员管理股(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党政机关人事制度改革;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录用、考核、奖惩、培训、职务管理、学历管理、辞职辞退、机关单位人员流动调配、信息统计等工作;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公务员奖励表彰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接受、安置及就业、培训、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执行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国家工资政策的执行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退休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奖金政策;负责工资信息统计、工资关系接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统发审核、工龄核定及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参与医疗、住房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
- 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股(县人事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县属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的职工安置方案;承办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按分工审核县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及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县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争议和参与应诉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调解仲裁重要规范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县人事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政策法规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县属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全县基层劳动保障所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的处理工作。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的调研、分析、预测和规划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开发政策的研究拟订、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拟订人才培养政策和计划;负责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人才培训的指导,考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开发重大活动的项目策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社会化推进工作;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创业、就业、推荐安置等工作;指导、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和整理工作;负责及时办理档案的查阅、借用、转递事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县属企业人事档案、职称档案和局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工作;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及时、安全地移交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的档案;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及其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
昭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本规定由中共昭觉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昭觉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